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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云县强占葡萄园案开庭

2015年11月1日庆云县当事人刘先生突然打来电话,说法院通知4日开庭,之前刘先生多次催促法院进展情况,法院都说等着吧,对方举证期内也未提供证据,这次匆忙通知开庭定有原因,接到电话后,孙事龙律师立马紧急安排了徐光军、张嵩磊律师应对此案,制作代理意见,分析应对此案。之前此案最为重要的证据为省国土与县国土的信息公开答复,称刘先生葡萄园所在地块并未办理征地批准手续,焦点在于县政府与街道办谁是强占主体,明宪律师团与当事人分析权衡利弊后,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,指出庆云县政府是组织者,街道办只是协从实施者,这必将成为庭审双方激辩之争,后法院依职责追加了街道办为第三人,庭审中出现较为有趣值得深思的一幕,县政府说街道办干的,街道办积极应和是自己干的,徐光军、张嵩磊律师对此早有应对,出其不意,指出该案涉嫌未批先占违法破坏土地等刑事犯罪问题,建议法院移送本案至监察机关,县政府即使不是组织者也存在渎职之责,案情翻转,犹如重磅弹药落下,当事人庭后激动万分,对二律师啧啧称道,我们也对此案保有信心,待候佳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