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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事龙律师代理长春宅基地土地补偿案


      当事人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兴隆村和民丰村村民,每户都有宅基地土地与房屋,宅基地面积200-1000平米及以上不等,房屋面积80平米左右。2009年,包括申请人在内两村土地、宅基地被绿园区政府以哈大铁路建设为名通知征收,区拆迁办公室与多数人家就房屋、附属物等地上物补偿达成协议,并将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收走,但宅基地却一直未补偿,为此,两村村民进行维权,通过长期的大量信访、上访村民取效果并不明显,习主席依法治国的强调法制环境的转好,加之上访路上的举步维艰,村民最终决定委托孙事龙律师代理维权,此案已经入信息公开与听证程序,顺利推进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