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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书律师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,就《租房陷阱调查》专

附1:采访报道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租房陷阱调查(四):近半中介缺行业经营资质 行业监管处于真空

        北京5月14日消息(记者黄耀伟)据经济之声报道,在前几篇的报道中,记者揭露了北京租赁市场上黑中介们一步一步构造消费陷阱,侵害租户利益的不法行为。比如定金陷阱,合同陷阱,收费陷阱和房东陷阱。租房市场如何规范,才能让消费者消费得起,消费得安心?
  从2010年国家实行房地产调控,特别是去年2月份北京出台限购令以来,租房市场开始火爆,中小中介公司也大量出现。我爱我家地产公司副总裁胡景晖告诉记者,目前北京的大小中介公司有近一半是没有经营资质的:
  胡景晖:在北京市住建委注册的、有资质的应该有2000多家, 但实际从事经营的,因为也有一些打着信息咨询、物业管理从事的大概有4000家左右。也即是说,有1500-2000家没有资质但从事经营的机构。
  胡景晖说,对没有经营资质、也不加入行业协会的中介,目前监管是处于真空状态:
  胡景晖:说行业规范,行业管理,已经很多年了。管来管去都是守规矩的老实孩子被管起来了,但是不老实的孩子根本也没加入协会,也不办理资质,根本也不在管辖范围之内。
  这一点也得到了北京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的证实:
  李文杰:工商发了营业执照,他就是合法经营,只要依法纳税依法经营就是一个正常的公司。要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,你就必须到住建委登记备案,有资质。如果我有营业执照没有资质的怎么办?目前没有太强制的措施,按照规章制度来讲他应该到住建委备案,它只是个规章,但并不违法。超出的这部分我觉得是不合规定经营,但这部分住建委是看不到的。
  立法缺失、监管不清,中介租客纠纷不断。租客去住建委投诉,住建委推给工商局,工商局推给法院,法院以民事纠纷进行审理。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王文书律师说,最后的结果就是中介违法成本很低,消费者维权成本很高:
  王文书:虽然可以立案,还能胜诉,但是诉讼时间长、成本高。很多中介正是抓住这一点,明确拍胸部称自己不怕起诉。
  去年上半年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和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先后出台并实施,对房屋中介哄抬房租价格、售房价格等问题进行规范。管理办法真的能打击黑中介们的违法违规行为吗?
  胡景晖认为,就北京市场来说,相关办法的落地效果并不理想,要消除租房市场的乱象,首先一条是在准入上要严格控制:
  胡景晖:如果没有住建委的资质,工商局也不应该发营业执照给它们。没有执照没有资质就应该不能让它们正常营业。
  王文书则建议加大对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:
  王文书:立法应该抓住他一次就处罚很高的罚款,比如租金一个月三千,我起诉你让你赔三万,这时候他才不敢那么猖狂,因为他也考虑到你承租人不会因为几千块或几百块钱去起诉他。

  资深房地产评论员韩世同以广州的租房市场为例,比较成功的一条经验是加大对房屋出租的地域管理力度:
  韩世同:各个街道每个街区都成立一个出租屋管理中心,它要出租的房屋都要进行备案登记,对出租屋的监管也制定了一些办法。对加强出租屋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约束。
  在实际的租赁消费过程中,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,避免落入黑中介的陷阱。房地产分析师孔丹提醒租房者,签合同前一定要查验相关证件:
  孔丹:首先查房东的房产本,必须是原件。对照一下房本原件和房东本人是不是一个人。如果查验一个证件什么都拿不出来,要不拿来的不是本人的名字,哪怕是他老婆的都不行,这样才能避免产生纠纷。
  孔丹还提醒,租金包括哪些内容,一定要落在合同上:
  孔丹: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租金的约定不清晰,比如房租是4000,合同不规范的中介公司,可能就标一个4000租金,包含什么也不说。等你付了钱交了定金他才告诉你,暖气费、物业费也需要你交。
 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则提醒消费者,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看租赁合同,这是大家最容易忽略的:
  邱宝昌:定金就是合同的定力,没有合同就谈不上定金。你先交了钱,由于一些条款不能履行导致合同不能签,说你违约是不对的,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责任。很多消费者在租房的时候往往吃哑巴亏。你交这个钱是什么钱要明确,定金定什么,合同条款怎么约定的,都要明确。

附2:  报道传播链接地址:
 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:  http://finance.cnr.cn/dujia/201205/t20120514_509609381.shtml
  人民网:    http://www.ce.cn/macro/more/201205/14/t20120514_23319914.shtml
  中国经济网:http://house.people.com.cn/GB/178824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