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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公证遗嘱将一处房产给一个子女,后子女又写了一个重新分割

     公证遗嘱的权益人已自行依据公证将房产转移到自己种下,后碍于亲情,与兄弟们写了一个都有份额的分割方案,对此分割方案的认识,受益人认为是赠与,王律师代理其他一个弟兄,认为此协议是对父母的遗产的分割,其自行办理的登记对其他人不发生效力。法院判决,按协议比例确认各自的所有权。
     办案律师王道宽心得,充分认识民事意思自治对原有物的影响。

     所述案例均为北京法院的案件,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,不列明当事人与法院名称,也请读者不再重复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