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

咨询电话:010-57278289
案件代理电话:
        13910394137 (孙事龙)
        15210574122(律师助理)
邮箱:fdclawyer@126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11室
>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

土地复垦工作由谁负责管理、监督?

根据《土地复垦规定》第6条的规定,由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、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。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;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实施。